破產
每個星期二,法庭上都擠滿了悲傷的商人。 那是處理破產請求的那一天,包括債權人提交的請求和自己的聲明。 大多數公司的破產都是在他們自己的要求下宣布的。 這實際上是合乎邏輯的,因為如果到了您的債權人要問的地步,那就大錯特錯了。 一個好的企業家已經看到了這種情緒,並為自己確定了生意不會如其所願。 儘管很痛苦,但那個企業家自己拔掉了插頭,並且是它的債權人。 這是良好創業精神的一部分。 技術上破產的公司的繼續存在通常會增加債務,而債權人總是可以看到企業家自己已經看到的東西,這是受害者。
自己申請破產並不容易,很多創業者都猶豫不決。 我在聽證會上經常聽到的評論是“我應該早點做這件事”。 企業家通常是充滿希望的人,說某些事情沒有希望是你盡可能推遲的事情。 所以需要勇氣。 但是還需要一些東西。 我在那次會議期間的標準問題是計劃是什麼? 換句話說:破產的目的是什麼。 公司清盤? 重啟? 已經有候選人了嗎? 策展人的資料準備好了嗎? 作為企業家/董事,您是否知道在破產期間對您有什麼要求,您的義務是什麼? 有沒有考慮過債務重組? 值得一提的是,我經常回望過去。 沒有計劃,沒有想法。 這不好。
破產可以是重組的一種手段,也可以是作為一個私人的無債務人——在債務重組之後,或者結束並在其下劃清界限。 您只需要知道為此需要什麼,並且必須在仍有機會的時候完成。 如果公司背靠牆,破產受託人通常不會有什麼不同。 在這種情況下,剩下的通常就是以最低價格清算業務資產。 一個好的企業家會提供知道需要什麼的顧問。 一個優秀的企業家會時不時地思考這個問題,即使事情仍然進展順利。 在為時已晚之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