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本週的視頻中,Jacqueline Zuidweg 分享了她與稅務機關就欠稅企業家的付款安排進行談判的經驗。 大多數來到 Zuidweg & Partners 的企業家都對他們的債務承擔個人責任,稅務機關幾乎總是最大的債權人之一。 你怎麼處理? 最重要的是要知道,當前的財務問題正在從未來的可能性的角度得到解決。 這意味著首先要檢查企業家是否可以繼續他或她的業務。 然後估計企業家在未來幾年將在他或她的公司中賺取多少。 根據這個估計,計算企業家的還款能力。 這是企業家每月可以支付的金額來償還他或她的債務。 由此計算出企業家可以從總債務中償還多少。 然後將該金額提交給債權人。 重要的是要知道有兩種類型的債權人。 優先和無擔保債權人。 優先債權人獲得無擔保債權人的兩倍。 稅務和海關總署是優先債權人。 這意味著,例如,如果您向債權人提供總債務 10% 的金額,則您必須向稅務機關提供至少 20% 的金額。 您提供給稅務機關的金額還必須高於稅務機關使用其追回手段(例如附加您的家庭財物或您家中的資產)可以向您收取的金額。 免除稅收債務仍然是一個例外。